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、生活秩序,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,維護校園的安全穩(wěn)定,特制定本制度:
第一條 加強自我防范,避免財物被盜。手機、現(xiàn)金、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,隨身攜帶或者鎖進柜子。室內無人或休息時,要鎖好門窗。
第二條 不得留宿外來人員,嚴禁小商、小販進入寢室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及時報告,對形跡可疑的外來人員要提高警惕,仔細盤問,如有疑點應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、門衛(wèi)值班人員。
第三條 凡攜帶大宗物品出入公寓的,須出示本人有效證件,經門衛(wèi)審驗后,方可出入公寓。
第四條 注意保管好寢室鑰匙,不隨意借給他人使用,若鑰匙丟失,要及時聯(lián)系公寓管理人員,并予以調換。
第五條 注意人身安全,嚴禁攀爬寢室樓和圍墻;不得進入公寓樓樓頂睡覺或追逐打鬧。
第六條 男女生公寓不準異性入內,特殊情況可向公寓值班人員申請,經批準后方可進入,并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離開。
第七條 按時就寢。不得晚歸、夜不歸宿和擅自在外租房居住,主動配合有關人員檢查,如實填寫真實身份和事由。
第八條 嚴禁賭博打麻將、酗酒、吸毒、打架、斗毆、騷擾異性;嚴禁在公寓內出售、傳播違禁物品、書刊、音像制品;嚴禁參與非法傳銷;嚴禁在公寓內從事宗教、邪教、封建迷信活動;嚴禁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和社會公德的活動及其他違法行為。
第九條 學生公寓內嚴禁存放使用熱得快、電爐、電飯鍋、電熱毯、電取暖器、電熱杯、電吹風等大功率電器;嚴禁使用液化氣、酒精爐、煤油爐等明火用具及蠟燭等明火照明用品;嚴禁吸煙,嚴禁在公寓內亂扔煙蒂;嚴禁在宿舍及走廊內焚燒紙張等物品;嚴禁將易燃、易爆、劇毒危險品帶入公寓;點燃的蚊香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。
第十條 學生公寓內嚴禁私接電線、網線。發(fā)現(xiàn)線路故障及隱患,及時向值班人員報告,以便及時維修,離開宿舍或休息時要及時切斷電源,避免安全事故發(fā)生。
第十一條 校園內發(fā)生突發(fā)事件和刑事、治安案件時,學生有義務保護案發(fā)現(xiàn)場,及時報告學生公寓值班人員或者本系部輔導員、班主任,積極向公安、保衛(wèi)部門提供可疑人員線索。